第两百三十二章 敲诈勒索-《我的广州姐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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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高律师,”陈敬之律师放下文件,语气严肃,“这份借据疑点重重。首先,借款主体模糊不清,借据上只写了‘某货运公司’,并没有明确指向浩宇集团的前身,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家货运公司与浩宇集团存在关联。”

    “其次,借据上的指纹画押模糊不清,没有完整的指纹纹路,根本无法确认是老鬼本人的,最后,你提供的当事人公司资料显示,这家公司成立于三年前,而借据上的借款日期是五年前。”

    “一家三年前才成立的公司,怎么可能在五年前放款?这根本不符合逻辑。”

    高志远脸上的笑容不变,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,依旧温和:“陈律师果然专业,观察得很仔细。不过,我当事人的公司确实是通过并购重组而来,其前身正是五年前放款的那家公司,所以债权是合法继承的。”

    “关于借款主体,我当事人手里有充分的证据链,可以证明这笔债务与浩宇集团的前身存在关联,至于指纹,虽然模糊,但我当事人已经做了初步鉴定,确认是老鬼先生的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带着一丝隐晦的威胁:“林总,我当事人是讲-法律的正经公司,不想把事情闹大。希望您能尽快处理这笔债务,要么一次性还清五百万,要么我们坐下来协商分期还款方案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贵公司拒不偿还,我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,申请财产保全,到时候,不仅会影响贵公司的声誉,还可能会被查封资产,对贵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,得不偿失啊。”

    林浩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。他心中已经明白了,这根本不是什么债务纠纷,而是一场有预谋的“合法敲诈”。

    不用想也知道,这背后肯定是宋金明在搞鬼。

    宋金明在码头对决中输了,又想从商业上打压浩宇,却没能得逞,于是就想出了这样的阴招,试图用伪造的证据和法律手段,从财务上拖垮浩宇集团。

    借据上的老鬼已经去世,死无对证,而公司并购重组的说法,又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清,宋金明就是想利用这个时间差,给浩宇制造麻烦。

    “高律师,你回去告诉你的当事人,这笔债务我们不认。”林浩眼神中带着一丝寒意,“如果你们要起诉,我们奉陪到底。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,你们的证据是伪造的,这场官司,你们赢不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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